2006年3月29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二版:实话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罚金不罚刑笑话了谁?
童克振

  为假烟“工厂”看门三个月,59岁的唐大爷近日被北京大兴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缓刑,同时并处罚金80万元。面对80万元的巨额罚金,唐大爷表示“服从法院判决”,但并不为这张高额罚单发愁(3月27日《竞报》)。
  唐大爷不是大款,也根本没有能力交“80万罚金”,他为什么不愁呢?看一看司法的“空白”,就知其“乐”的奥秘所在:唐大爷对只“罚钱”不用“蹲大狱”的判决表示满意。审理此案的法官坦言罚金执行确实存在司法空白:虽然法官判其要支付80万元的天价罚金,但根据目前的司法现状,关于罚金的判决部分不过是张“空头支票”,只要唐大爷确实没钱,法院也没法进行相应的追缴。到目前,早超过了罚金追缴期限,但承办本案的法官告诉记者,唐大爷等5名涉案人员目前仍未向法院交纳过一分钱。“很多人不怕被判处巨额罚金,‘只要法院放人就行’。特别是外地人,他们的流动性很强,如果判决时没钱交,将来他们服刑后就很难再联系上了。”
  唐大爷属于“要钱没有,要命一条”的主儿,如果要叫他蹲大狱,还真傻了鼻子傻了眼,起码罪可要受,名可要丢,罚款虽是天文数字,只要交不起,法院拿他又有啥办法呢?罚款还不成了永远的“白条”。这样,“偷着乐”的是那些违法犯罪人员,“愁”的是执行法官,“苦”的是受侵害者,有人打出“我是穷光蛋我怕谁?”真尴尬了司法的“脸面”。有人“钻空子”大胆冒进,拼命地筹资、借资、非法融资、贷款搞假冒骗项目,成功了“借金鸡生元宝”,失败了大不了“走四方”。
  如何“填上”这块司法空白是当务之急,北京市中关律师事务所的朱明勇律师说,法官判没钱的唐大爷支付80万元的“天价罚金”等于打了“白条”,除了进一步完善罚金刑缴纳的法律规定外,应尽快制定相应切实可行的配套措施,解决罚金刑执行难的状况,让违法、犯罪分子深深体会到法律的尊严,别让其笑话法律,让法律蒙羞。